演化音法學和漢語音法演化研究*(上)
朱曉農 麥 耘 沈瑞清
提要 早期的歷史語言學家設想的音變一直苦於既少實證,又缺音理解釋。直到以拉波夫為代表的變異學派形成,對演化的關鍵因素——變異的考察才提上日程,而奧哈拉則進一步以實驗語音學來探求變異的驅動力。這兩個信條構成演化語言學的理論和方法基礎,用他們原話來說就是:1)“從變化中的語言研究語言變化”(拉波夫)和“音變來自共時變異”(奧哈拉),2)“實驗室重現歷史音變”(奧哈拉)。。演化音法學現在尚在剛起步階段,各種方法、各種路向都有嘗試,主要的方法有田野語音學跟實驗室語音學,輔以歷史比較法、內部重建法、歷史文獻研讀、接觸研究等。就漢語方言的研究而言,田野語音學的研究才剛剛展開,但已有如此之多以往聞所未聞的共時現象和演化類型湧現而出,同時還驗證了很多已知的歷時對應,並提供了音理解釋,為很多演化規律提供了補充修正。田野語音學正在為我們揭示出以往被忽視的漢語方言之間以及與民族語之間的音法共性,包括服從共性的類型分佈和自然變異。這些豐富的分佈和變異類型為演化音法學的研究提供了天然試驗田,檢驗、催生着這
新生學科蓬勃發展。
關鍵詞 演化音法學 變異 選擇 音變 田野語音學
1. 淵源
1.1
背景介紹
與語言演化有關的思想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一些理論問題也在幾十年前就提出來了(Wang 1978, 1979)。但作為一門學科或一個流派,在國外有眾多人參與,不過二十年左右的時間,而且討論較多的是語言的起源問題;而國內只是最近幾年才開始出現自覺的、有理論意識的探討。第一屆國際演化語言學研討會由朱曉農、麥耘、林倫倫等籌辦,2009年於廣州召開,王士元先生做了主題演講。以後陸續在天津、上海、北京、香港、廈門等地召開了此後的各屆會議,逐漸形成了研究氛圍。
“演化”本身並不是一個新名詞,達爾文的evolution 理論,嚴復譯為“天演論”。但後來通用的譯名是“進化論”。這似乎給evolution增加了些“褒義”。其實,evolution並不判定先進與落後,也沒有一個既定的目標。在語言學裏,evolution是否帶有目的也是一個有爭議的命題(參看Ohala 1989a對Lindblom文章的評論,以及Bybee 1998對兩種功能主義的區分)。語言的演化跟生物的演化一樣是非目的論(non-teleological)的,並不蘊含某些演變是“進步”的,某些演變是“退化”之意。因此,evolutionary linguistics要譯成中性的“演化語言學”。
演化音法學(evolutionary phonology)是演化語言學的一個分支。由於語音相比於語法、詞彙、語義來說,物理、生理因素更為顯豁、更為直接,所以演化音法學就更接近於經驗科學。從目前來看,音法演化的原理跟語言的其他方面的演化有相當的不同。作為一門新興學科,演化音法學尚未完全成型。不同學者對之有不同的表述,研究的側重點、方法也有不同。不過,有一條最基本的原理是大家都接受的,那就是人類語言的演化有其內在的、普適性的規律。
演化的概念影響到整個語言學界是比較晚近的事(Wang 1982, 1991),這是因為作為演化的關鍵因素——變異,在共時語言學的形式化研究範疇中(從結構主義到生成學派),都被排除出語言描寫之外。結構形式派和生成形式派對語言的描寫有一些共同的基本假定:
A. 變異是個人的、言語的,不屬於抽象的語言系統。描寫語言要從系統性出發,所以要排除變異。
B. 同一個語言社團有一致的語言知識(音位、形態、句法等)。如有不同的變異,應該以NORM(Non-mobile Older Rural Male,所謂“世代老農”)為標準(年輕人發音“不正宗”甚至“被污染”)。
C. 一個語言社團內部是一致的,即所有人都有相同的“土人感”。因此,單個發音人可以成為代表整個社團的理想發音人,他擁有整個語言系統的全部、完整的知識。
D. 大部份變異屬於同一音位中的語音變異,而音變是在音位層面發生的,所以共時變異不具有歷史價值。
歷史語言學是十九世紀從印歐語研究中發展出來的。到了二十世紀,研究重心從印歐語轉移到了其他語系,歐美地區則轉移到以共時的形式化研究為主。到六七十年代,產生了一種從共時變異入手來研究歷時演變的變異學派,即所謂“社會語言學”,以及關注以變異為音變過程的“詞彙擴散論”。“社會語言學”是外界對變異學派的稱呼,照Labov的看法,無所謂社會語言學,語言本來就是要到社會中來研究的。生成派和變異派各自從一個方面來突破結構派的兩個信條:一是語言之間差別很大,彼此不具有可比性,生成派則認為存在着人類語言的普遍語法;二是一個語言社團具有內部一致性,變異派則認為語言社團,尤其是大城市語言內部有很大的變異性,這是變化中的語言的標誌,從中可以探索語言的變化。到八十年代,又產生了實驗音法學,從音理上去探索變異的原因。所以,今天的演化音法學,如果要溯源的話,也許可以從這三個方面來看:歷史語言學、變異學派、實驗音法學。下面就簡單介紹幾位代表人物。
* 基金項目:香港科大GRF 16402114, SBI14HS06。載《歷史語言學研究》第十一輯,151-174頁(北京:商務印書館,2017年10月)。本電子版有所修訂,引用請以此為準。
1.2
早期的演化觀念
奧德利古(Haudricourt 1954)討論越南語聲調起源的文章是歷史語言學的經典之作。在此之前,越南語跟泰語在聲調之間的相似性被認為是它們之間有譜系關係的證據。但是,奧德利古通過把越南語跟其他孟高棉語比較,認為越南語聲調是後起的,還進一步指出越南語、泰語、古漢語跟原始苗瑤語的聲調都是平行演化而來的,不能證明它們之間的譜系關係。跟歷史語言學側重譜系關係的想法不同,奧德利古的結論中暗含了演化音法學的思路——共時的語音格局的相似性可以來源於基於相同自然音理的音變,而不一定是譜系樹的反映。
因此,奧德利古在1970年提出“泛時音法學”(panchronic phonology,法文phonologie panchronique)的概念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他認為“在過去的一個世紀,歷史語言學的比較法已經有了改進:我們現在已經可以提出演化的泛時規則,用來評判各種變化的可能程度,並且用來把平行變異跟共用創新分開”(Haudricourt 1970:27,轉譯自Michaud 2012:117)。不過,奧德利古的“泛時音法學”關注的重點是歷史語言學中音變的不同類型,主要是為了對構擬的原始語言進行限制,判別哪個演化路徑更有可能。至於音變類型的研究背後是怎樣的語音機制在起作用,它跟跨語言重現的共時語音模式又有怎樣的聯繫,都是奧德利古的“泛時音法學”還沒有涉及的。
其實,奧德利古的平行演化在在薩丕爾的《語言論》(Sapir 1921/1985中譯本)中已露端倪。薩丕爾提出過“沿流”(drift)這個概念,他認為:
“語言的沿流是由說話人無意識地選擇的那些向某一方向堆積起來的個人變異構成的。這個方向大體上可以從語言過去的歷史推斷出來”(138頁)。“語音沿流往往是更具有一般性的。它不是趨向於某幾個聲音,而是趨向於發音的某幾種類型……其實,上面兩個表裏列舉的語音規律,差不多都是這樣的更深遠的沿流的特殊表現。例如,英語的長o高升為u,長e高升為i,是把長元音的位置提高這一般趨勢的一部分,正象古高地德語的t變成ss,是把古代的無聲響的塞輔音變成無聲響的摩擦輔音這一般趨勢的一部分”(164頁)。
薩丕爾已經看到Labov(1994)日後更為全面概括的長元音高化規律,對於這些早就斷絕了關係的語言經歷相同或極為相似的變化,他的“沿流”概念可以看作是類型演化的早期解釋。
1.3.
變異學派
41歲時就英年早逝的Weinreich在跟他學生們合寫的遺作(Weinreich et al. 1968)中,從社會因素的角度提出了對語言演化的新認識,指出了語言的“有序異質性”(orderly heterogeneity),他們認為:
一,以前認為的“自由變異”(free variation)從社會因素來看其實是有規律的。
二,這些“變異”是說話人語言知識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語言演變中改變的是整個社團的語法。
四,不同語言社團的“變異”是語言演變的動因,所以不應也不能排除在語言研究之外。
五,充分利用實驗語音學的量化手段來描寫無法用國際音標表達的各種變異。
至此,語言中的變異現象開始得到描寫與重視。Weinreich的學生拉波夫(Labov)進一步拓展為一門社會語言學跟歷史語言學結合的學科,提出“從變化中的語言研究語言變化”(study language change from language in change),並完善了研究方法,進而形成了一個“變異學派”(Variationist)。雖然他們關注的主要是變異的社會層面,而非這些變異的音變原理,例如Labov (1994) 還主要是從一些音系的結構等比較抽象的因素來解釋音變,不過,通過這些研究,大家意識到變異是可以被觀察到的,也由此開啟了音變研究的新範式。
1.454
實驗音法學
對於演化音法學的成熟起到直接催化作用的應該是實驗音法學的出現。奧哈拉(Ohala 1974)先是提出了“實驗歷史音法學”(experimental historical phonology)這個概念,提倡在實驗室裏研究常見音變的自然音理。1986年又跟Jaeger一起編了本名為《實驗音法學》(Experimental phonology)的論文集,在前言中提出了用實驗方法來研究以下幾個問題:(1)語言使用背後的心理結構是怎樣的?(2)音變如何、為何發生?(3)形成音段庫(segment inventories)的動因是什麼?這些問題既有共時、也有歷時,更準確的說是研究泛時的音法問題。以前我們把歷時的historical phonology翻譯成“音韻學”,把共時的形式phonology翻譯成“音系學”,而現在奧哈拉用實驗的方法研究共時音系學,目的在於探討歷時音韻學,所以這個phonology是panchronic(泛時)的,既不能譯“(歷時)音韻”,又不能譯“(共時)音系”,只能翻譯成“(泛時)音法”,所以experimental phonology就是“實驗音法學”。
奧哈拉的實驗音法學為演化音法學奠定了方法論基礎,在他一系列的論文中,最重要的包括:1981年的《聽者作為音變的一個來源》跟1989年的《音變是從共時變異池裏撈出來的》。
先說“聽者音變說”。在奧哈拉以前,雖然零星有學者提到過聽者對音變的可能影響,但是從來沒人系統提出聽者在音變中的重要作用以及背後的種種機制。奧哈拉認為,語言交流時存在着種種語境導致的變異,一般情況下聽者會通過補償(compensate)或規整(normalize)的機制進行復原,然而有時候這種復原會出錯。如果在該復原的時候沒有復原,就會造成“不足改正”(hypo-correction)的現象;而如果在不該復原的時候予以復原,那就是“過度改正”(hyper-correction)。在此基礎上,奧哈拉(Ohala 1989b)對音變的原因做了總結,指出音變的根本動因來自共時變異,而共時變異的來源主要有“說者啟動”和“聽者啟動”兩大類。
說者啟動 空氣動力學限制
彈慣性(elasto-inertial)
聽者啟動 相似語音的混聽
不足改正
過度改正
說者啟動主要指發音上的兩類限制,一是空氣動力學的限制(參看Ohala 1983,例見下文趙元任發現的內爆音出現類型),二是彈慣性,主要指受時間影響而導致的不到位(under- shoot),也就是時間錯配(mis-timing)。聽者啟動則包括相似語音的混聽、不足改正、過度改正三種機制。
有趣的是,奧哈拉在總結實驗音法學對於類型共性和自然演化的總結時說,最早的實例研究應歸於趙元任(1935)對內爆音分佈類型的解釋。趙元任發現在漢語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中的內爆音,常常是有[ɓ, ɗ]而沒有[ɠ]:
“這第九第十兩類的(引按:指弱/強內爆音)的見法有一個很有意味的地方:就是在所有見處的方言裏, 都是只限於唇音跟舌尖音而從來不見於舌根音。”
趙元任在作出上述發現後,又進一步追查原因:
“這裏的理由不難找, 從舌根與軟齶相接的地方到聲門那裏一共就沒有多大的空間可以像口腔較寬綽的[b]或[d]音那麼弄出些特別的把戲;聲帶稍微一顫動,那一點的空間馬上就充滿了氣成正壓力了。所以也沒有空間也沒有時間可以造成第九類那種懸掛的印象或是第十類那種望裏‘爆發’的印象。本來舌根的爆發音不加上那些特別的把戲已經夠難成濁音了。”
這段精彩的解釋被奧哈拉認為是實驗音法學的先驅性探索,它找到了內爆音的共時分布,然後又從發音生理和空氣動力學角度做出瞭解釋。趙元任從結構主義的角度出發,從共時的發音限制來解釋共時的分佈類型。奧哈拉(Ohala 1983)進一步把趙元任的發現用歷時的眼光去解讀,認為正是這種空氣動力學的限制造成了各種音變,才是造成這種共時蘊含共性背後的歷時推手。
奧哈拉儘管寫過數十篇關於實驗(歷史)音法學方面的研究論文,但他本人並沒有寫一本完整的書來系統闡發他的理論。以《演化音法學》(Evolutionary Phonology)命名的書是直到2004年才由Blevins寫的。Blevins是形式學派出身,不過此書的主要內容卻是基於奧哈拉的研究,這從書後參考文獻中奧哈拉的多達40篇文章可以看出來。她用形式化的方法來對奧哈拉的研究成果進行理論總結,提出了以下一些“演化音法學”的理論框架:
一,演化音法學把語言看作一個跟生物有機體類似演化過程的複雜自我調整系統(adaptive system),它也是根基於我們對聲音發聲和感知的物理實質的一個動態的、有概率性的演化系統。
二,共時層面的相似是歷時演化的結果,常見共時語音模式來源於常見語音驅動的音變。
三,語音模式的解釋應該向基於發音的變異,語音變異的限制、誤聽的概率等方向去尋找答案。
四,音變是沒有目的性的,主要是對變異進行篩選,並提出共時變異跟音變的三種關係,簡稱CCC,即Change(改變)、Chance(機會)、Choice(選擇)。
五,演化音法學的兩個中心目標是解釋語音模式跟音變的相似性,並為這種相似性尋找形式音系學以外的解釋。這兩個目標使它跟傳統歷史語言學、早期類型學以及生成音系學等理論大不相同(Blevins 2006: 131)。
奧哈拉認為形式學派的很多音系概念(比如特徵、自主音段等)並不是說話人心理的直接反應,他主張用實驗的方法、尤其是心理實驗來判斷說話人腦中的音系概念。他給判斷音法概念的各種材料打分,順序是:共時交替1分<音變單位2分<押韻4分<言語錯誤7分<語詞遊戲8分<實驗9.5分(Ohala 1986)。《實驗音法學》論文集中就有5篇是用心理學的實驗方法來探討音系概念的。2007年Maria-Josep Solé等人編了一本《音法學的實驗研究》(Experimental approaches to phonology),奧哈拉專門寫了“音法學的研究”,闡述實驗思路及其方法論。奧哈拉自己也做了很多心理實驗,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奧哈拉夫婦(Ohala & Ohala 1987)的實驗,證明了語詞關係中例子的數量會影響對形態認知的真實性,因此語言學家歸納的形態語音規則並不等於語言使用者的知識。奧哈拉(1992)認為從演化的角度看音段切分(segment)是後起的,來源於說聽機制的物理生理跟形成詞彙任務這兩重限制的組合,並且對特徵幾何(feature geometry)以及自主音段(autosegmental)的解釋提出質疑。這些論文裏埋下了實例理論的種子。
最近十幾年來,對音法概念的實驗研究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這些成果屬於心理語言學(psycholinguistics)的領域,而較少受到研究語音學、音系學的語言學家的重視。直到上世紀九十年代末,通過借鑒心理學界的實例理論(exemplar theory)而提出的基於實例的音法學(exemplar-based phonology)開始蓬勃發展,詞彙的心理表達以及音法概念的認知基礎重新引發了關注。
2006年The Linguistic Review有一期關於基於實例模型(不僅包括音法,也包括句法)的專輯,在導言中,Gahl & Yu(2006)指出了基於實例模型的主要理論構想:
一,跟形式學派發展出一套最簡的、排除冗餘的表達方式相反,實例理論認為心理表達包括了每個例子的記憶。
二,實例理論中的範疇不是抽象的表達,而是用包含說者跟聽者所經歷的語音細節的語言實例來表達的,對規則的歸納則是從具體的實例中湧現出來的。
三,語言的處理系統不是通過提取特徵來比較,而是直接在相關類別中儲存的各種實例記憶進行類推評估。
四,每個新經驗的例子都會對整個範疇有影響,隨着聽感記憶的不斷更新,這些形式的分佈會逐漸改變。
五,因此,使用的頻率跟新舊程度對這個模型是有很大效應的。
基於實例理論的有利證據來自多個方面。Pierrehumbert(2002)回顧了詞彙表達必須包含豐富的、非音位性的(subphonemic)語音細節的各種證據。另外,聽感的研究表明在語詞識別的時候聽者根據的是包裹好的語音細節,同時也包括了說話人的信息(Goldinger 1996; Johnson 2006)。實例理論也得到不少心理實驗的支持(見Mitterer, Chen & Zhou2011的回顧)。
基於實例的音法學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框架——在這個框架中我們既能對語音系統進行歸納,也能同時把歷時的演化跟共時的語音變體等現象也都包含在一起(Johnson 2007: 26)。從這個意義上說,它既是共時的,也是歷時的。因此,在演化音法學的研究中越來越多地運用實例模型來解釋音變的具體過程也就不足為奇了。比如,對於拉波夫(Labov et al 1972; Labov et al 1991)早年提出的“近似合併”(near merger)概念,在傳統的音系框架中一直很難得到解釋,因而備受質疑。余梓麟(Yu 2007)用實例理論來解釋粵語中詞匯調跟派生調的近似合併。下圖是粵語中三種近似的升調頂點基頻值密度分佈圖。虛線表示的RS1是前字跟“得”/tɐk⁵⁵/合音得到的升調,淡實線RS2是前字跟“咗”/tsɔ³⁵/合音得到的升調,深實線Rmorph是小稱後綴失落而派生出的形態小稱升調。
圖1. 粵語三種近似聲調的峰點基頻值密度分佈
從圖中可以看到,三者的分佈範圍雖然有很大程度的交叉,但三者的中心分佈仍有不同,其中小稱派生的升調位於中間,前字跟“咗”/tsɔ³⁵/合音得到的升調比它略低,前字跟“得”/tɐk⁵⁵/合音得到的升調則比它略高。余梓麟解釋說,這些形式的分佈會逐漸遷移,隨着連調形式失去能產性,現在的RS1跟RS2會形成一個統一的調類,這個組合調類的均值會落在兩朵連調實例雲(exemplar clouds)的中間,從而構成了一個單獨的變音類別。因為RS1跟RS2處於基頻分佈的兩端,如果要組合成一個新的類別,它們會從擴散中的實例雲中獲取實例,從而使這個新類向中間聚攏。從基於實例的角度來理解變音,就沒有必要為聲調對立建立一個新的區別類Rmorph。
在這一例子中,我們看到用實例理論構建的模型對近似合併的解釋力。更重要的是,過去我們對於變異只是舉例性的說明,而現在要進一步加以量化。基於實例理論的演變模型還被用來解釋音位合併(Pierrehumbert 2001)、保留音位對立(Wedel 2004)、鏈式音變(Ettlinger 2007)跟新音位產生(Morley 2014)等音法現象。有關這方面的最新成果,可以參看2012跟2013年結集出版的兩本論文集The Initiation of Sound Change: Perception, production, and social factors跟Origin of Sound Change: Approaches to Phonologization。
2. 概念和方法
演化音法學中有兩個從演化生物學中移植來的概念:變異和選擇,它們不同程度地為大部分學者所接受。
2.1
變異
自然演化與“平行創新”的概念不完全相同,在於自然演化理論基於對帶普適性理據的演變機制的認識。實際上,“自然演化的理據”主要或者說首先指的就是自然變異的理據。不管從邏輯還是從現實來說,語言/方言之間平行的變化完全有可能是偶然的、碰巧的。要判斷是不是偶然,需要看有關的創新演變是不是屬於常見的、有音變理據的類型。譬如說,兩個語言都出現[s>k]這種不常見的音變,那很可能是偶然的(如果是出現在同一音類上,甚至可以據此懷疑它們未必是平行創新,而有可能有同源或接觸關係,是共用創新)。但如果都出現[p>f],從變異理據上說就不是偶然的,因為[p>f ]是一種很常見的自然變異類型。
所以演化音法學要研究音法類型學以及語音的變異機制。例如在語音上,我們一向會談到“同化”“異化”等等。像[k, kʰ, x]在[i, y]前面容易變成[tɕ, tɕʰ, ɕ],就是一種同化現象,也是自然變異機制的一種類型。對這一類現象,學術界過去也有所討論,但不成系統。而最主要的問題是,大多數學者僅僅是把這些作為譜系語言學框架下的語言發展理論在音理上的一種補充,處於從屬的地位。語言演化研究把這些研究成果收集起來,還進一步探究更多的類型,組成系列的類型庫,並且對各種類型的變異規則作出合理並且是普適性的解釋。更重要的是,要從理論上認識到,普適性的自然變異對語言變遷所起的作用會完全突破語言譜系或語言接觸的限制。陳第最早認識到語言會變化時說:“(時有古今,)音有轉移”,似乎音變就是在某個語言已有的語音庫裏進行替換。這種觀點延續至今,只是加進了接觸,因此是在某個區域內幾個語言的已有語音庫裏進行替換。其實,音變是可能產生該區域內沒有的音的。因此陳第的話要理解為理論上可能用於人類語言的語音總庫裏進行轉移。
2.2
選擇
變異比較容易理解,也容易觀察到。但接下來,選擇是比較困難的話題。一般來說,生物的自然變異是隨機的,不過特點相近的物種常會有相同的變異方向,而實際的演化結果卻千差萬別,這要歸因於環境的選擇。
音法演化跟生物演化有同有異。音法變異有隨機的一面,但更多的時候有普適性的變異理據。那麼是不是各種語言或方言在同一條件下都一定會有同樣的表現呢?儘管前面舉出了有同樣表現的例子,但事實上反例也很多。對此,我們的潛在答案是:不同的語言對同樣的變異,還可能因有不同的環境而有不同的選擇;具體的語言因自己的環境而選擇了某個變異,這個變異就成為該語言演變的結果,如果不選擇,這個變異就僅僅停留在變異階段,或者隨着造成變異的條件消失而消失。在語音上,變異獲得選擇就造成音位變化,沒獲得選擇的變異就或者作為音位變體存在,或者走向消失。例如內爆音,在海南島的閩方言、某些吳方言、廣西的“平話”和湖南南部的一些方言有拿來做音位的。不過,近年來在一些一向認為沒有內爆音的方言裏也發現了內爆音,只不過不是音位,僅是較硬的不送氣清爆發音(張聲)或較長的振聲(帶聲)爆發音的音位變體。實驗語音學證明,張聲清音和長振聲爆發音轉化為內爆音是有語音學理據的(Kagaya 1974,Ohala 1997),也是可以經常看到的變異。有些方言選擇了這一變異,它就成了該方言裏的一種音位;而在沒選擇它的方言裏,它可能作為音位變體長期共存着,也可能消失,也可能某一天受到某種因素的選擇而升格為音位。
有個跟演化生物學不同的地方是,演化音法學中的選擇不僅可以來自外部環境(如其他語言的影響,語碼的轉換,以及社會使用、民族心理、文化等等),也可以是語音的自然傾向,以及語言內部的制約因素,如音節結構、語素結構、音系格局等。
迄今為止,選擇的作用依然不很清楚。接觸在變異和選擇中是怎麼起作用的,在處理實際材料上還只是停留在宏觀層面上,在理論認識上還停留在它可能是選擇的一個機制。不過我們相信,隨着微觀接觸研究的進展,我們預期會發現接觸對於變異起到的作用。如果能做到這一點,。
2.3
譜系樹
最早研究語言演化的是現代語言學的開端——歷史比較語言學。歷史比較語言學最基本的觀察點是語言譜系,因此歷史比較語言學在一定意義上又可叫做“譜系語言學”,它的基本理論也就是所謂“譜系樹理論”。在歷史比較語言學視野中,語言變遷的歷史大抵上就是語言分化的歷史,反之,語言分化的歷史就是語言變遷的歷史。世界上繁多的語言,是由它們的相對簡單的“共同祖語”不斷分化而衍生出來的。當一種語言因人群遷徙或地理阻隔而分離出若干支,會自然朝不同方向發展,從而發生分化。
從歷史比較語言學的觀察維度出發,當看到甲、乙兩個語言之間有相同點時,首先想到它們可能來自一個共同的祖語A,甲語言和乙語言之間的相同點是A原有的,通過譜系分化關係帶到了甲和乙中(如圖2所示)。這叫做“共用創新”,就是說某個語言有一個不同於其他語言的創新性發展(“創新”跟“存古”相對),它的後代語就會獲得對這個創新的共用,而其他語言的後代語則不能參與共用。
圖2. 語言譜系分化示意圖
2.4
波動和接觸
比譜系樹理論稍後出現的是“波動理論”,指語言由接觸而發生的變異。不過,這個理論從十九世紀到二十世紀中葉一百年間建樹不多。直到六七十年代克里奧爾語和皮欽語研究產生重大突破之後,才在八九十年代醞釀了新的接觸語言學,到新世紀才理論上成熟。
從接觸語言學的觀察維度出發,如果發現甲語言和乙語言有相似的地方,它們的關係不一定是譜系模式,而有可能是:甲的祖語是A,乙的祖語是B,兩者本來不相干,而甲和乙之間之所以有相同點,是由於接觸而互相影響(單向的或雙向的),從而把一方的特點傳給對方,或者雙方的特點互相混合。如圖3所示(實線表示譜系關係,虛線表示接觸關係)。
圖3. 語言接觸影響示意圖
沙加爾(Sagart 2000)曾經詳細討論過江西中東部跟福建西北部連成一片的地區發生的[tsh>th]跟[th>h]兩條音變,並認為[th>h]的音變發生在[tsh>th]之前,它的發源地應該在[th>h]變化最徹底的江西東部跟福建西部的建寧、黎川一帶。沙加爾的討論主要集中在贛語,其實,在歸屬還有爭議的邵將區方言也同樣存在這個音變。光澤境內的方言這兩個音變都發生得很徹底(鄭曉峰2001)。邵武方言受到[th>h]的衝擊較小,只有口語詞受影響,但[tsh>th]的音變卻很徹底(郭必之2007)。
這個音變也波及武夷山和建陽中西部的閩北方言。跟贛語和邵將方言不同的是,閩北方言原來的[th]變成[h],但跟曉母的[x]還保持對立,沒有合併。另外,由於傳教士文獻的幫助,我們可以看到這兩個音變影響建陽方言的具體過程。下面是幾個跟這兩個音變有關的若干同源詞的讀音,其中建甌話代表未發生音變的情況,建陽話的不同時期則代表了音變的不同階段(*表示不是本字,建陽1900根據建陽羅馬字《馬太福音》,建陽根據Norman 1969,建甌是我們自己調查的):
從表中的第1組例子可以看到,在傳教士記錄的建陽羅馬字中,[th>]h的音變已經發生,而且在所有韻母條件下都是如此。不過,第2組例子顯示當時[tsh>th]的音變還沒有發生,所以建陽羅馬字除了少數文讀音,沒有[th]聲母。等到Norman在60多年後調查的人中就已經發生了[tsh>th]的音變,不過在[i, y]前的[tsh]仍然保持不變。
顯然,我們不能因為建陽方言跟建寧、黎川、光澤等方言都發生了類似的音變就認為這些方言都有同源關係、這個音變就是它們的共用創新。同時,[th>h]的音變並不常見,而這些方言在地理上是相連的,所以,從這個音變現在的地理分佈來看,它有可能是由於接觸而逐漸擴散的結果。
就目前來說,我們對接觸音變的微觀個案研究還太少,所以對其音變機制還缺乏瞭解,只能從相連的地理分佈上推測出一個宏觀的解釋。不過,如果我們能夠清楚判斷音變是由共同音理引起的話,那麼即使地理上相鄰的音變也不必歸因於接觸傳播。這方面的例子如元音高化鏈移在官話、吳語、粵語中都發生,但不是因接觸, 2005)。又如後文要談到的內爆音和聲調在南方漢語和侗臺、苗瑤語中都有,但不是因接觸,。
2.5
演化角度
從演化語言學的觀察維度出發來看,即使甲、乙兩個語言之間既沒有譜系關係,也沒發生接觸,也可能有類型相同的、方向平行的變化,因為有人類語言共有的、普適性的演化機制在背後起作用。如下圖4,甲語言來自於A語言,乙語言來自於B語言。A語言與B語言沒有任何關係,而甲語言卻和乙語言有相像的地方,這是因為它們背後有共同的、帶有類型學意義的演化機制(用雙線框表示演化機制)。
圖4. 語言自然演化示意圖
這種相同或相近的創新性發展,表面上跟“共用創新”相似,但性質完全不同,我們不視為共用。學術界所用的術語“平行創新”,指的是既非譜系分化、又非接觸影響的同方向演變。自然演化出於有普適性理據的演變機制,是機制性的平行發展,而非偶然相同或相似,而一般談論平行創新並不強調這一點。演化語言學重視語言變化規律的共性,以及體現這種共性的變化類型,認為所有語言都有服從理據相同的變異的傾向;如果語言條件相同而有不同的變遷,最有可能是環境選擇的結果。與之相反,譜系語言學、尤其是接觸語言學則認為語言的變遷方向帶有隨機性,所以如果沒有譜系關係或接觸關係,語言的變遷是各不相同的,偶然的相同是例外。換言之,有兩種觀念:語言/方言之間的“相同”(有共同理據的變異)是普遍的,“不同”(各自選擇的結果)是特定的,這是演化語言學的觀念;語言/方言之間的“不同”(各自的發展)是普遍的,“相同”(同源或因發生接觸造成的語言成分共用)是特定的,這是譜系語言學和接觸語言學的觀念。如果把語言變遷進程比喻為河流,歷史比較研究要追溯一條條具體的、特定的河流的源頭,語言接觸研究是探尋具體河流的支流匯合的情況,而演化語言學則留意更基本的、涉及不同河流共性的方面——流體力學、水文學、流域生態學,等等。總之,演化語言學是一種更注重普適性和共性的學科(參看麥耘2016)。
跟以往研究語言演變的理論與方法(譜系樹和接觸論)相比,演化音法學打通了歷時和共時,建立起一個類似於經驗科學的“泛時”概念,即排除了時空限制,以語言演化的普適規律為目標,考慮到但不強調依賴譜系關係或接觸關係來看待語言的變遷和類型關係。演化音法學和歷史音韻學在探索歷史演變這一點上是相同的,但它比歷史音韻學外延更大。演化語言學不是只關心個別語言的歷史,因此它不會為了圓滿解決個別語言的問題而去刻意解釋歷史文獻、刻意構擬古音,以至於想出特設性的方案。演化音法學首先研究語音學原理,其次研究共時音法類型學,然後探討普遍的語言演化之道。它考慮的是共時和歷時的普遍共性,古音構擬和歷史文獻的解讀只是瞭解了這兩個共性後的副產品。這方面的例子可以參看朱曉農(2007)關於早期上聲帶假聲的研究。
第1節裏談到演化音法學的一條基本原理——人類語言的演化有其內在的、帶普適性的規律。沒有譜系關係或譜系關係很遠、相互間也沒有接觸的、整體類型相去很遠的語言,也可能在某一方面有相似的演化類型。這講的是語言演化的必然性,即使變異也有其內在的制約。另外還有一條原理:在相似的語言環境下,各種語言都可能有類型相似的發展變化。這講的是與選擇有關的環境作用。
2.6
研究方法
演化音法學現在尚在剛起步階段,各種方法都有嘗試。其中有兩個最主要的取向:以實驗室工作為主的方法和以實地實體觀察為主的方法。實驗室派會覺得,滿世界去歸納,你歸納不盡;而實驗室裏可以設計各種語音情況。理論上這是對的:邏輯上可能的或真實的情況有幾百上千種,還可能不在同一個時刻出現,當時當地的實體考察只能觀察到一部分。不過這說法也適用於實驗室方法。語言現象之豐富、之怪、之出乎意料,是坐在書房裏、坐在實驗室裏想象不到的。實地調查也許只能發現一部分真相(truth),坐在實驗室裏則只能設計出一部分中的一部分了。
前面第1節裏介紹了一些實驗室工作。其實研究語言演化和研究天體/生物演化跟福爾摩斯探案一樣,實地/實體觀察是第一位的。實驗室工作是實體觀察的延伸、補充,而不是替代。即使如生物學,已積累了豐富的觀察材料,實驗室裏可以研究細微的細胞甚至基因,能研究解剖學、分子生物學,但它取代不了需要實地觀察的,如動物行為學、社會生物學。語言是一種不完美也不完備的形式-意義系統,也是一個功能集合體。它的大多數意義是要在使用中才能瞭解,它的功能要在使用中才能呈現。至於天體演化研究的觀察材料(不是實地調查材料,只是遠距離眺望加以推測)跟天體本身相比,用“滄海一粟”一詞不足以形容億萬分之一。眾多五彩繽紛的理論恰好襯托出實體觀察材料的貧乏,這就是李榮先生說過的“語言比語言學豐富”,也是福爾摩斯所說的“現實生活的奇特是人腦無法想像的(Life is infinitely stranger than anything which the mind of man could invent)”。
就目前狀態的演化音法學來看,對音法類型的認識尚未及格,所以想靠多做實驗或設計精巧的實驗而建立一般性理論的努力,恐怕就要被福爾摩斯說中了(“To let the brain work without sufficient material is like racing an engine. It racks itself to pieces.”)。只有在建立了廣度、深度、精度都合格的音法類型學之後,實驗工作才會有可靠的方向。再說最近幾十年來的“全球化”“標準化”浪潮,使很多小語種、方言都在迅速消亡中,所以實地調查的迫切性已經到了關鍵時刻。下面是我們認為的演化音法學當前最緊要的任務:
第一步:以田野語音學概括出音法類型。
第二步:用實驗室語音學解釋類型形成的原因。
第三步:進一步用田野語音學發現自然變異。
第四步:用實驗室語音學解釋由變異揭示的演化過程。
這幾個步驟只是分析而言,具體工作中完全可能交叉進行。實地調查為主的演化論者就像福爾摩斯探案那樣(“You know my method. It is founded upon the observance of trifles”),勘踏現場、觀察細節、評估幾率,以邏輯推導得出最優結論。
未
完
待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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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珊大王
审读:古承红
总编:老 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