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向我约稿说,想请我写一篇主题为“我怎样学英语”的文章,跟读者分享一些英语学习的方法。然而,我个人觉得,知道怎样学英语或许并不是最重要的,知道为什么要学才是根本。很多人学英语是因为英语的实际功用,我个人却觉得学习不应该只讲究实用,因为人非机器,理智上知道要做的事往往不一定会坚持去做,要有情感的配合才好。直白点说,你应该爱上英语才能学好它。所以我想说,学英语可以是一件快乐的事,能给人带来感官的享受、社交的快乐和挑战自我的快乐。这些快乐得来并不易,有些甚至是经由痛苦转化而来的,然而只要你喜欢学英语,那这件事就变得像吃饭或运动一样了,既是不得不做的事,也可以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这么多年钻研英语,语言学习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的心性和思维习惯本来就比较适合学习外语,也因为外语学习而更加成型。本文我便记录一下我与英语相伴的青春岁月,也借此分享我个人的学习方法和经验。
我爱模仿秀
我从小就爱模仿各种语言。在我出生的年代,上海刚刚开始推广普通话,当时很多上海人不以为意,而我却很感兴趣。我从小就喜欢模仿普通话,经过不断的练习,后来我说普通话不带一点上海口音,我还为此自鸣得意过。之所以如此爱学普通话,并不是因为普通话更悦耳,而是我天生就喜欢模仿不同的发音。我成长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粤语歌很流行,我和同学们也一起学粤语,学得也挺标准。
小学五年级开始学英语的时候,我也一样热衷于模仿自己听到的英语。在跟着老师学习国际音标之余,我很喜欢听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英语教学节目,播音员的名字我已经记不清了,但都是中国人,声音都很美,我听得多了,就像学粤语歌一样学会了元音、辅音和简单词汇的发音,说得都挺标准。大学毕业后,我到美国读博士,很自然地开始学习周围美国人说英语的口音。在美国我学会了几个特别难发的音,比如说little这个单词中/tl/的发音。这里的/t/在美音里浊化为接近/d/的声音,而且后面还跟了一个/l/,连在一起很难读,但模仿的时间长了也就学会了。
如今的我已经决定在国内旅行时要注意学习当地的方言,到英语国家去就学习新的英语口音。最近到澳大利亚去开会,我领略了澳大利亚英语的风味,有的语音教练说澳大利亚英语和英国伦敦地区底层人的伦敦腔(cockney)比较近似,只不过后者发音较干(dry),前者鼻音略重(twangy),就像美国南部的英语一样有种琴弦振动的韵味。这个描述很玄,仔细辨别你也可以领会。这些细微的声音差别总是让我非常好奇,并有模仿的冲动。
模仿是一种很好的英语学习途径。现在网上有很多有声词典(如m-w.com或howjsay.com),也有专门训练英语发音的app应用(比如Sound of Speech,网址见http://www.uiowa.edu/~acadtech/ phonetics/),还有网上教程《BBC英式英语发音视频教程》(BBC learning English: Pronunciation Tips)。如果坚持练习,总有一天我们也可以制作一个视频集锦,炫一下自己的英语发音。
我要做语法家
在高中某个时段里,如果你问我将来的志向是什么,我可能会说成为语法家。的确是有这个职业的,英语里叫grammarian。高中时我对英语语法非常痴迷,把语法当成数学公式来使用。我坚信学好语法就能举一反三,不用看很多英语书也能自己写出和说出符合规则的英语。当然,我当时那么想是幼稚而偏颇的。语法往往就是人们从杂乱的语言中整理出来的头绪,是描绘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单单熟知语法并不能让人写出或说出准确、鲜活的英语。但是我那时候很爱钻研语法,事实证明我也从中获得了很大的自信。因为英语毕竟是与拉丁语有亲缘关系的一种语言(古英语在受拉丁语影响之前就有着和拉丁语比较接近的语法规则),规则性是比较强的,对我这种喜欢总结规律的人来说是很好的学习对象。我当时比较喜欢中学英语考试里的语法题,这些题目虽然经常有刻板之处,但对于我们熟悉掌握语法规则很有帮助。
我中学里自学了《牛津实用英语语法》以及薄冰老先生编的一本语法书。用哪本书并不重要,关键是你是否愿意把语法当成智力挑战来对待。那时我经常在课后担当小老师,帮助同学解答英语课本和考试里遇到的语法难题。遇到自己不会的语法问题,我就查阅语法书,不断揣测与记忆,逐渐就变成了小小的英语语法“专家”。
词语的花园
通过中学和大学本科前两年的学习,我基本掌握了参加GRE考试所需要的词汇量,这主要通过阅读英文报刊和文学作品获得。在读英文文章与作品时,我偶尔会查阅生词,不过为了不影响阅读速度,我一般平均每看一页了解两个新词。我读大学的时候,国内原版读物还不是很多,不过我在美国学习交流了一年,期间进行了大量阅读,词汇量也增加了不少。本科毕业去美国读博士之后,我一直在和学术英语打交道,因此那段时间我积累了很多学术词汇,非学术词汇的积累却没有大幅增长。不过博士毕业后,我开始讲授诗歌和文学,这对词汇的提高还是有很大好处的,尤其是学习了很多描述性词汇,比如花草禽鸟、珍馐佳酿的名称等。回复旦大学教书之后,我也尝试让学生读词汇密集的英语诗歌,比如Marianne Moore的《尖塔修理工》(The Steeple-Jack),让学生在鉴赏文学的同时增加自己的词汇量。
就我的体会而言,学习英语词汇就像在一个神秘的花园里变身为好奇的亚当。每学一个词,就好像发现了花园里新的一角,经过长期的积累,自己慢慢就变成了花园的主人,温和而不霸道,是欣赏者而不是占有者。
对学英语的人来说,词汇的重要性怎么说也不为过,学习英语的时间长了,词汇量就积累起来了。当然,考试前突击背诵词汇也是有一定帮助的,大学时参加GRE考试前我也背过单词,感觉效果不错。但突击背诵词汇取得良好效果的前提是平时就养成阅读英语文章的习惯,在自然状态中对词汇的认知已然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否则突击背诵词汇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阅读的魔力
语言是表演,是规则体系,是词语的花园,也是不同文化的人之间交流的通道。学习外语和学习所有知识一样,都包含着渴望与他人接近的弦外之音。阅读一向与人际互动相关,即让我们得以和小圈子里的同伴“互通款曲”,也可以让我们跳出小圈子,与更多的人“心律相齐”。因此英语阅读在文化交流中的重要性不容置疑。
即使不用这么高调的说法,我们在日常的英语学习过程中也能体会到英语阅读对写作和口语水平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记得刚到美国留学时,我发现自己用英语写封电邮或者通个电话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写电邮时干瘪乏味,讲电话时结结巴巴。许多时候,电邮和电话中必须表达很复杂的事务,其实要写好或是说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在美国时,我刻意研究过美国朋友和师长写的长电邮,从他们的电邮中学到了很多表达复杂行政指令或者复杂流程的写作方法。我当时没有集中锻炼自己写电邮的能力,只是通过阅读电邮顺其自然地慢慢积累,然后就发现自己在写作电邮方面的能力提高了不少。前一阵子,有个朋友问我如何给系里某老师写信,表示想要成为其学生,且委婉地探寻该老师是否愿意接收自己没有接触过的学生。这个意思要凝练、清晰地表达出来是有一定难度的,换成五年前的我,也写不好,但现在我写起来已经比较游刃有余了:
I hope very much to have you serve as my graduate advisor, though I understand that you may need to further assess my qualifications, probably after I've taken a course with you. In the meantime, if you would like me to meet any requirements before you consider advising me, please let me know. Thank you again.
随着阅读量的增加,自己的日常写作能力也在不知不觉中增强了,用英语通电话的能力也提高了。
在文字里长跑
不论语言带来多少欢乐,开启了怎样多彩的世界,它仍然是一项需要长期磨练的技能。我学习语言也是因为喜欢这种磨练带来的秩序感。我喜欢有规律、有节制的生活,每天有日程计划是我生活中的恒量。大学期间我坚持做英语笔记,记录学到的新词汇和新的表达方式。现在,虽然提高英语已不再是我的核心任务,但英语仍然是我赖以生存的媒质,已成为我学习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早上起来,我会先查收电邮,很多要用英语来回复,有时间的话会读一些书讯,上《纽约书评》等文化网站和各类社交网站去转一圈,看到好的引文和经典句子我会记录在自定义背单词软件Anki中。平时在路上走的时候,我也尽量听英语,我喜欢听下载的文化类Podcast,以后也可以试着听有声书籍。下午或晚上有空的时候,我会读比较长篇的英文读物,有的是写论文必须查找的资料,有的是上课要讲的诗歌和小说,还有的是最新或经典的书籍。
这样一个坚持不懈地沉浸在英语世界中的过程就像是一场在文字里的长跑,让我觉得美妙不已。
我和语言的故事刚刚拉开序幕,还有很多不同语种等着我去探索,上面我所写的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序言。这个序言里暗含着一个主张,就是我们应该主要靠自学来提高英语技能。如果具备我上面说的这些喜好和学习习惯,持之以恒,英语就能达到很高的水准。这样的学习方式同样可以推广到学习其他任何语言中。祝每位读者都能顺利渡过自己的“序言”时代,在最艰难、黑暗的时候得到指点和帮助,看到自己内心放出的光芒。
作者简介:金雯,复旦大学英文系副教授,美国西北大学英文系博士,曾任哥伦比亚大学英文和比较文学系助理教授。
(本文选自《新东方英语》2015年3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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